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等关于风险评估的有关规定,为征求公众对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段)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在准备和实施阶段的意见和建议,现就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段)保护与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事务中心
项目建设地点: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段。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护管理建设、科研监测建设、宣传教育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4项。其中:保护管理建设主要新建保护点 1 处;新建巡护码头 1 处,配备巡护艇 1 艘;新建瞭望台 3 座;新建标志大门 2 处、界碑 16 座、界桩 246 个、标牌 27 个;开展湿地生态修复 740.08 hm2 。科研监测建设包括新建视频监控系统 27 套,建设数字监测与管护平台 4 处;配备望远镜、鸟类环志设备、单反相机、追踪定位脚环等科研监测设备等设备。宣传教育建设包括建设宣传牌和宣传栏100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新建巡护栈道15.2千米,修缮现有巡护步道1.86千米。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重点围绕拟建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评估程序:制定评估方案→充分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编制评估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批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拟建项目区辐射范围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及社会发展的影响;
⑵项目实施对当地生态环境方面的影响;
⑶项目实施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及其它方面的影响;
⑷项目实施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式期间,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予以分析研究和采纳。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2024年3月10日-2024年3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事务中心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398-282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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