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记者  颜钊

  本报讯 三门峡湿地自然保护区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野生候鸟迁徙的重要停歇地、繁殖地和觅食地区。但是在10月25日,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管理处工作人员在王官湿地巡护时发现有非法捕猎现象。

  当天上午,三位六七十岁的老人闲来无事,为了取乐,便在王官湿地撒网捕鹌鹑。而正当他们刚把网撒下还未捕到鹌鹑时,就被正在此处巡逻的湿地管理处工作人员发现,并向森林公安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后,联合湿地管理处工作人员收了渔网、支架等捕猎工具,并对老人进行了耐心教育,严令不能再捕鸟。

  其中一位捕鸟老人说:“我现在退休了,以前看新闻知道一个案件,某人因非法猎捕20只珍稀鸟类,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我不知道捕鹌鹑也是违法的,以后我们再也不捕鸟了。”

  三门峡湿地管理处主任张斌强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即构成非法狩猎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一)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8倍以下的罚款;(二)没有猎获物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但是考虑到三位老人的身体状况不佳,取消了罚款,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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